法律分析
個人所得税不是過户費,過户費通常包括3—5%的契税;20%的個人所得税;1‰的印花税;
5.6%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交易手續費;產權登記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法》第三條
契税税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體適用税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税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
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税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税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税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
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税率,税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