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法律顧問 > 法律

陪嫁的東西歸誰 | 離婚了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3.15W
離婚了,陪嫁的東西歸誰
離婚了,陪嫁的東西歸誰
夫妻離婚的,陪嫁的東西一般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因為陪嫁的東西一般是婚前女方家人贈與女方的,因此一般應當將嫁粧認定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不過如果陪嫁是女方婚後才獲得的,且贈與人沒有明確表示只贈與女方的,則此時嫁粧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