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僱傭童工受傷如何賠償?
童工是指不滿16週歲的
未成年人。 2011年1月1日期施行的《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規定,如果受傷者的傷殘等級為1級,一次性
賠償金按照賠償基數的16倍支付;6級按照賠償基數的6倍賠償;9級按照賠償基數的2倍賠償。 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地
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建議受傷童工先做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傷殘等級,然後要求用工單位賠償。 相關
法律依據可參照如下: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第五條一次性賠償金按以下標準支付: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