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房屋贈與合同應注意哪些事項
1、根據《民法典》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
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即:未經公證的贈與,在贈與房屋未辦理權屬過户登記手續之前,贈與人可行使任意撤銷權;而經過公證的房屋贈與,除了法定撤銷的幾種特定情形之外,不得隨意撤銷。
2、贈與可以附義務,雙方應依約履行。
3、根據
法律規定:“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
約定履行義務”,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同時,撤銷贈與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贈與人應特別注意撤銷贈與的法定期限。
4、另外,贈與房屋前,雙方應先到當地房管部門瞭解可能涉及哪些税費,並在贈與合同中明確約定税費如何分擔,以減少日後因税費負擔而引發的紛爭。
5、在實際生活中,一些為了少交税費或者規避“限購”等政策的
購房人,把實為
房屋買賣卻製造成為贈與形式的交易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