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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分少分財產

欄目: 法律 / 發佈於: / 人氣:1.21W
離婚不分少分財產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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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不分少分財產情況有哪些

離婚不分少分財產情況有分割財產的過程當中,夫妻當中的任何一方對於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隱藏或者是變賣的這樣一種狀況,就會在具體的財產分割方面進行少分,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能夠約定相關財產分割的話,按照約定。

1、離婚少分財產的法律規定是“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上,並沒有少分或者不分財產的規定。

2、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3、《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入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