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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統計信息部關於第三次保險業經濟普查工作的總體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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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監會統計信息部關於第三次保險業經濟普查工作的總體部署

中國保監會統計信息部關於第三次保險業經濟普查工作的總體部署

第三次保險業經濟普查將對保險業法人單位及其產業活動單位的基本屬性、組織結構情況、從業人員、財務狀況主要指標等信息開展調查,對保險業基本單位名錄庫、基礎信息數據庫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進行更新,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提供全面系統、真實可靠的基礎信息。

頒佈單位: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撤銷)

文       號:暫無信息

頒佈時間:2013-09-16

實施時間:2013-09-16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工作文件

一、第三次保險業經濟普查的目的和特點

第三次保險業經濟普查將對保險業法人單位及其產業活動單位的基本屬性、組織結構情況、從業人員、財務狀況主要指標等信息開展調查,對保險業基本單位名錄庫、基礎信息數據庫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進行更新,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加快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提供全面系統、真實可靠的基礎信息。

與第二次保險業經濟普查相比,本次普查有以下幾方面的特點:

(一)普查對象的數量大大增加

近五年來,隨着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我國保險業也經歷了一個快速發展時期,保險機構數量大幅增加。初步統計,保險法人機構數比五年前增加30%,分支機構數比五年前增加近80%。機構的增加也就意味着普查工作量的增加。

(二)時間緊,任務重

《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2012年11月就已下發,但是國務院經普辦7月下旬才最終明確包括保監會在內的金融、鐵路部門在此次經濟普查中的職責。具體任務包括:(1)提供單位名錄資料;(2)組織開展保險業法人單位調查;(3)協助各級人民政府經濟普查機構進行普查;(4)參與經濟普查數據審核。特別是提供普查單位名錄這一任務,工作量比較大,時間很緊迫。

(三)調查內容與二普比較,側重點不同

二普的調查內容側重於財務數據,而此次普查的調查內容除財務數據外,還側重於單位基本屬性、組織結構情況、從業人員等基本信息。

二、第三次保險業經濟普查工作的總體安排

根據國務院經普辦的總體部署,本次保險業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13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3年度。普查工作主要分為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2013年12月底前)

主要工作包括:(1)對保險業經濟普查工作進行總體部署;(2)組建保險業經濟普查機構,落實普查經費,進行廣泛宣傳;(3)進行單位清查,向各級人民政府普查辦提供保險業法人單位(含視同法人)及其產業活動單位的名錄;(4)制定保險業經濟普查實施方案,並對從事保險業經濟普查的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各單位要按要求抓緊健全普查機構,落實普查經費,加強宣傳,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二)普查數據採集階段(2014年1月-2014年3月)

主要工作包括:各單位按照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方案和第三次保險業經濟普查實施方案的要求,做好普查數據採集、填報、整理、審核和上報工作。同時,積極配合政府經濟普查機構普查員使用手持電子終端設備進行入户登記。各單位普查機構要做好普查的組織協調和督促工作。

(三)普查數據處理、評估和上報階段(2014年3月-2014年4月)

主要工作是包括:(1)保監會普查辦對各保監局、保險公司上報的普查數據進行整理、彙總和評估。(2)根據年報數據,準備分解到地市的相關財務數據。(3)將基層數據和彙總數據上報國務院經普辦。期間保監會普查辦將對各單位所報數據進行抽查。

(四)普查工作總結階段(2014年4月-2015年5月)

主要工作是:做好普查資料的整理入庫、開發運用、數據發佈,對保險業經濟普查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及表彰。

三、第三次保險業經濟普查的前期工作和下一階段重點工作

(一)前期已開展工作

一是成立了第三次保險業經濟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根據國務院通知精神和國務院經普辦7月中旬發佈的關於對金融、鐵路系統相關普查工作的意見,保監會及時發佈了《中國保監會關於開展第三次保險業經濟普查的通知》(保監發〔2013〕63號),併成立了由李克穆副主席任組長,統信部、辦公廳等11個部門的負責人擔任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第三次保險業經濟普查辦公室,具體承辦第三次保險業經濟普查實施工作。各保監局,各保險總公司、省級分公司也陸續成立了經濟普查領導小組。

二是開展保險業普查單位清查工作。8月9日,保監會發布《中國保監會辦公廳關於報送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保險業單位名錄的通知》(保監廳函〔2013〕246號),正式啟動保險業經濟普查單位清查工作,全面系統地收集整理監管部門、各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外資及港澳台地區保險機構在華設立的代表處、以及保險機構所屬從事非保險活動的企業和單位的名錄。目前該項工作已經完成。

三是研究準備保險業經濟普查實施方案。目前保監會普查辦正在根據《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方案》,結合保險業實際和第二次保險業經濟普查的成功經驗,研究準備《第三次保險業經濟普查實施方案》,並將儘快發佈。

(二)下一階段重點工作

按照保險業經濟普查工作的總體安排,當前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儘快組建普查隊伍,落實工作責任。機構、人員的配備是完成普查工作的基礎和前提。保險業第三次經濟普查已經正式啟動,各單位要在前期成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的基礎上,以負責統計工作的部門為主,抓緊時間選調業務精通、組織協調能力強的人員組建普查隊伍,落實普查經費,建立健全責任清晰、分工明確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同時,做好與日常統計工作的銜接。對於普查經費問題,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精神,第三次經濟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因此,各保監局應加強與所在地人民政府普查機構的溝通協調,落實普查經費。

二是做好普查的基礎準備工作。此次普查涉及的內容多、範圍廣,各單位要抓緊時間對單位基本情況、業務財務等基礎資料進行梳理和核實,確保普查源頭的數據質量,為普查工作打好基礎,做好準備。本次經濟普查,涉及分省、分地市的彙總財務數據,將利用各保險機構通過中國保險統計信息系統報送的年報數據生成。因此,各公司一定要做好普查基本數據與常規年報數據的銜接工作,保證二者的一致性。

三是加強協調配合,開展動員宣傳。普查是全國性的系統工程,各單位除了做好系統內的宣傳動員、組織培訓等工作,還要加強與各級人民政府普查機構的溝通協調,積極配合當地人民政府經濟普查機構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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