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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逃跑後怎麼辦? | 發生了交通事故

欄目: 醉駕 / 發佈於: / 人氣:2.55W

發生了交通事故,醉駕逃跑後怎麼辦?

交通事故在我們生活中常常聽到或是看到,造成的影響也是有輕有重,當然每個人都不想要發生事故,但還是存在一些心存僥倖的人喝了酒之後還要駕車,加大了交通事故的發生率,如果發生率交通事故,醉駕逃跑後怎麼辦呢,需要逃跑的情況應該也是較為嚴重的,小編整理了相關處罰措施。

醉駕後逃跑怎麼辦

對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暫扣駕駛證3個月;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拘留15日,暫扣駕駛證6個月;對一年內2次醉酒駕駛的,一律吊銷駕駛證,2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屬營運駕駛員的,5年內不得駕駛營運車輛;法律法規規定有罰款處罰的,一律從重處罰。

説明: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2、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形成從重處罰情節。

一般這種情況下是要吊銷駕駛證的,並且處以罰款。若事故中有人員傷亡造成的後果比較嚴重,在這樣的情況下肇事逃逸更是罪加一等,小編建議積極面對,與對方進行和解,及時向公安部門自首更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