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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拘留時間怎麼確定的?

欄目: 交通事故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W

醉駕拘留時間怎麼確定的?

一、醉駕拘留時間怎麼確定的?

醉駕拘留的時間最長為十五天,自被拘留之日開始計算。而且首次酒駕不拘留,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當發生醉駕時,先由公安機構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然後在繳納保證金或提供擔保人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也就是取保候審狀態。等到公安機構收集材料,然後等到法院開庭確定要拘役後,這時就要去看守所“體驗”生活了。拘役的刑期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醉駕最多可以拘留15天,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升每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如果出現嚴重事故的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因此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才行,只有這樣才可以讓社會更加的安定,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在馬路上開車的時候一定要遠離一些危險車輛,這樣才可以更好的保障我們的生命安全。

二、醉駕判緩刑單位會知道嗎?

醉駕被判緩刑,在判決生效後,判決書是否應該送達被告人所在單位,在法律上沒有硬性規定,可以送達,但也有可能不送達所在單位,而向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送達。

法院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內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時間和地點,傳喚當事人並通知公訴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判決宣告後,應當立即送達判決書。

判決書應當送達人民檢察院、當事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並可以送達被告人的近親屬。判決生效後,還應當送達被告人的所在單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單位的註冊登記機構。

醉駕拘留的時間,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單位的員工因為醉駕被判緩刑之後,判決書可以送達給單位,也可以不送達給單位,法律上對於這個沒有明確的規定。醉酒駕駛屬於刑事犯罪行為,需要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要限制當事人的人身自由,要吊銷司機的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