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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下室出租合同

欄目: 其它租賃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3.64K

北京地下室出租合同

北京地下室出租合同

甲方:

乙方:

為了發展經濟,繁榮市場,甲方蔡倫路西六棟一層第四間地下室出租給乙方。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出租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租金:每年交納租金九千元,提前兩個月交。

三、租金繳納方式:

乙方應按時交清當年租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且經甲方再三催繳,乙方仍不繳納租金,甲方將有權利收回地下室使用權,改租他人。

四、經營期間水電繳納方法:水電費均由乙方自行向水電公司繳交,且地下室到期後,乙方向水電公司交清所有費用,與甲方無關。如果地下室無人租均由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經營性費用及各職能部門應收取的經營性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當。但如房地產税和甲方個人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六、甲方應同意乙方在租用期間,如果經營不好,需要轉讓他人轉讓費由乙方收取,但租期滿後,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裝飾費和其他無理費用。乙方在租用期間如轉讓地下室必須經過甲方同意。

七、愛護公共財產,乙方在經營期間不得任意對房子整體結構進行改動,否則造成事故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維修賠償。

八、甲方提供地下室,其中內裝潢由乙方自行設計裝修,待乙方合同期滿,如願退出,不得隨意損壞裝修項目。

九、如乙方經營不善,在本年中途退出,租金應按全年繳納。

十、租期已滿,乙方應立即搬離,若乙方延期佔用地下室,甲方有權採取強制收回地下室,在回收過程中造成乙方任何經濟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十一、押金處理方法:待租期已滿,乙方遵守合同,已交清租金並且順利搬離後,甲方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有嚴重違反合同條款,對甲方構成經濟損失,押金將不予退還。注:押金與租金完全分開,乙方不得以押金抵銷租金。

十二、乙方在租期滿後,甲方出租地下室時在同等的條件下,以乙方優先。

十三、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由於管理不善,出現安全事故(人力不可抗拒除外)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訂日起,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