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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什麼時候可解除合同

欄目: 租房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W

一、承租人什麼時候可解除合同

承租人什麼時候可解除合同

在房屋租賃期間,如果存在以下情況,承租人就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時交付房屋,經承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實現房屋租賃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檢查、維修義務,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二、何時可以變更房屋租賃合同

私房租賃期間,經租賃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房屋租賃合同。

私房租賃期間,租賃當事人死亡的,應按以下方式處理:

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終止的,由房屋所有權的繼承人或者繼受人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繼續履行租賃合同者有多人的,應當協商確定一名承租人,協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變更承租人,協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繼續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確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權;

3、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改建、擴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賃合同的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適用,出租人應當與承租人協商變更租賃合同。

3、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拆遷的,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應積極配合拆遷工作的開展,租賃合同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租賃合同無約定,按拆遷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房屋租賃合同變更,應到房屋所在地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否則出租人、承租人之間容易出現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租賃關係中,不管是哪一方想要解除租賃合同的,此時都必須要符合規定的情形才行,否則就是違法解除,那麼就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具體承租人什麼時候可解除合同,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介紹的很詳細了,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