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風力發電土地使用税要繳納的
要繳納的,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税費。城鎮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徵税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按規定税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税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二、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時間
城鎮土地使用税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税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三、土地使用税應納税額的計算方法
土地使用税按納税 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依照規定的税額計算徵收。其計算公式為:
年應納土地使用税税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税額
月應納土地使用税税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税税額÷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其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税。
只要不是國家法定的免税的或者是不徵税的,其他的個人或者是組織和機關單位,每年都要進行繳納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繳納標準是根據土司所在地的城市規定,以及土地的面積進行計算的,交税可以在網上交有我可以在大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