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體工商户條例》的規定,取得營業執照後不再從事經營活動的,就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銷登記,並交還營業執照正本及副本原件。【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户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個體工商户不再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註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