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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不知情要怎樣罰?

欄目: 商標 / 發佈於: / 人氣:1.98W
商標侵權不知情要怎樣罰?
律師解答:不需承擔賠償責任。律師解析:商標侵權不知情的處罰是被沒收該產品,但是不需承擔賠償,同時禁止再次銷售此種產品。如果是銷售不知道是侵權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並且可以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也能説明提供者的,不需要賠償,但是不可以再銷售該商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