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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使用外村的宅基地是否有效

欄目: 宅基地 / 發佈於: / 人氣:1.47W
永久使用外村的宅基地是否有效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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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外村宅基地有效嗎

沒有,農村住房和所屬宅基地屬於集體性質,只有本村農業户籍人員才有資格享有。
需要本村户籍的雙方當事人,一起持身份證,户口簿,婚姻狀況證明,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到住房和宅基地所屬村委會申請過户,會公示,全村三分之二通過,可由村委會辦理過户,不對外部户籍人員辦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佔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