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户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閒置宅基地價格
按照
我國法律制度,宅基地的取得與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密切關聯,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論購買還是以其他方式使用佔有農村宅基地,都是
違反法律的。具體到我省:農村宅基地基本作為繼承產權使用,沒有市場流通和贈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