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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條件下才會構成非法徵用土地罪

欄目: 土地承包 / 發佈於: / 人氣:3.02W
什麼條件下才會構成非法徵用土地罪
律師解析:符合下列條件才會構成非法批准徵用土地罪:
1、非法徵用土地罪的主體限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2、主觀方面是出於故意;
3、侵害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對國有土地的正常管理活動;
4、客觀方面表現為即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用土地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四百一十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濫用職權,非法批准徵收、徵用、佔用土地,或者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或者集體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