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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撥國有土地使用證換證地點在哪?

欄目: 土地承包 / 發佈於: / 人氣:3.15W

一、劃撥國有土地使用證換證地點在哪?

劃撥國有土地使用證換證地點在哪?

劃撥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限是從開發商取得劃撥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時間開始算起。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劃撥國有土地使用證到期需要到土地證的辦理單位,也就是所在地的國土資源局辦理換證的,同時需要續交土地出讓金。

二、劃撥國有土地使用證與出讓國有土地使用證有何區別?

(一)出讓土地上的房屋有具體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後將自動續期,但到期後是否需要繼續交費、如何交費等問題目前尚未最終確定。如果國家徵用此類土地上的房屋,將根據土地出讓的剩餘年限,結合當時的地段價值,做相應補償。而劃拔土地在國家徵用時,沒有土地補償費用。

(二)出讓土地上的房屋轉讓時,土地證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納0.5元/平方米的手續費,無需交納土地出讓金。另外劃撥土地證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時候,如果做個人抵押按揭時需要擔保,但出讓的土地證就不需要。

(三)以劃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沒有具體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滅失、國家不徵用,土地使用權就存在。但劃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轉讓時,需要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轉讓審批手續,補交手續費。目前,此類情況均為房改房、集資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

劃撥國有土地使用證換證地點在哪?通過了解可知,如果劃撥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期限到期,去所在地的國土資源局換證即可。同時在換證的過程中,需要繳納相應的土地出讓金。另外對於土地劃撥與土地出讓兩者之間的區別,小編在文中已有介紹,在這裏就不贅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