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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可否繼承呢?

欄目: 土地承包 / 發佈於: / 人氣:1.07W

國有土地使用權,顧名思義是土地的使用人合法使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一項權利,我們都知道想獲取土地的使用權有出讓、劃撥、轉讓三種方式。但如果土地的使用人去世了,可否使用繼承的方式獲得土地的使用權呢?小編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土地使用權可否繼承的相關法律資料。

土地使用權可否繼承呢?

一、什麼是土地使用權繼承?

土地使用權繼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遺囑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權的行為。繼承人除繼承土地的使用權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權也隨之得到繼承。

二、 土地使用權能否繼承 

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繼承的。因為中國的土地所有權是國有,使用權是一種承包性質。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四十二條:”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可以依法採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經營權。“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三、 農村土地可以繼承嗎?

農村承包經營土地是以家庭為單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還有農户,在承包期內,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沒有農户了,土地由村集體收回。非農户不能繼承土地使用權,但可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第二十六條 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户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內,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發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四、哪些情況下土地使用權不能繼承?

《民法典》規定,下列財產不能作為遺產來繼承:

1、承包經營權,但是收益可以繼承。

2、與人身有關和專屬性的財產權。

3、國有資源使用權以及宅基地使用權。

綜上可知,土地使用權可否繼承是要看情況的。一般來説,如是通過招標,拍賣等獲得的土地使用權依照《民法典》的規定繼承人理應有權繼承土地的使用權。但如不是通過招標、公開協商等途徑獲得土地,或者土地是國有土地則就不能繼承土地的使用權。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