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有户口沒有房子的。對有户無房的人,應該由政府拔付財政資金或者動員社會力量進行救濟,例如讓這些人申請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解決居住的問題。法律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