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最高院新規企業之間臨時借貸合同有效嗎

欄目: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28W

對不具備從事金融業務資質的企業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為,如提供資金的一方並非以資金融通為常業,不屬於違反國家金融管制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不應當認定借款合同無效。

最高院新規企業之間臨時借貸合同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