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到期不還的,債權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追討。債務應當償還,經債權人催要拒不償還的,由法院判決強制償還。如債務人暫無償還能力的,雙方可以協商分期償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