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還有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就是共同債務,離婚後,應當共同償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