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由於特殊情況導致可能無法按時參加庭審可以在開庭前要求法院延期審理嗎

欄目: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27W

根據法律規定,由於特殊情況導致可能無法按時參加庭審的,可以在開庭前要求法院延期審理,但是否批准需要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
(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
(二)當事人臨時提出迴避申請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鑑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
(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

由於特殊情況導致可能無法按時參加庭審可以在開庭前要求法院延期審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