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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訊逼供罪的四個構成要件是什麼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87W
刑訊逼供罪的四個構成要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刑訊逼供罪的四個構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2、在客觀上表現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為。
3、行為人是司法工作人員。
4、在主觀上只能是故意,並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
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