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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歸公安機關處理嗎

欄目: 刑事立案 / 發佈於: / 人氣:7.42K

看具體情況定:
一、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危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可以報警,由公安機關處理。
二、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在沒有危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屬於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不由公安機關管轄,一般是去法院起訴,由法院立案處理。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誹謗歸公安機關處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