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況:其一、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執行機關批准,可以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去旅遊;其二、不符合上述情況的,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離開被取保候審地去旅遊。《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