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欺詐有以下構成要件:一、第三人有欺詐的故意;二、第三人實施了欺詐的行為;三、被欺詐人因為第三人的欺詐陷入意思錯誤;四、被欺詐人因錯誤而為意思表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