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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2-28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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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1-11
締約過失可以和違約責任並用嗎締約過失和違約責任是不能並用的。締約過失責任是指在合同訂立過程中,一方因違背其依據的誠實信用原則,而導致另一方遭受的信賴利益的損失需要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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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3-21
違約金和賠償金不能並用。因為他們之間所應對的範圍是有所不同的,對於賠償的計算也是有所不同的。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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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3-06
違約金和賠償金可以並用嗎,答案是不能。違約金具有多種性質,但是最主要的性質是違約賠償金的性質。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但不得超過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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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7-01
1.什麼是違約金?違約金,是指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或者法律直接規定,一方當事人違約時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違約金的標的物是金錢,但當事人也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標的物為金錢以外的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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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3-27
逾期利息與違約金能否並用逾期利息相當於債務本身,與屬於違約責任的違約金可以並用。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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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3-21
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承擔違約金只能選擇性適用。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另外一方就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並不以解除合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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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10-09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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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6-07
不能同時並用,如對同一違約事實同時適用約定違約金和損失賠償,那麼賠償的數額將超過造成損害的數額,此時之違約責任則具有懲罰性,不符合“補償性為主,懲罰性為輔”原則。【法律依據】《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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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10-17
繼續履行與解除合同不可以並用。繼續履行和解除合同屬於相互矛盾的兩個概念。繼續履行就意味着不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就意味着不再繼續履行。所以,一般地説,繼續履行和解除合同不能並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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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2-01-03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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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19-07-05
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用金錢來補償另一方由於其違約所遭受到的損失。損害賠償與支付違約金可以並用。損害賠償與支付違約金都是合同責任的主要方式。前者主要是一種補償性的責任形式,而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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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4-23
定金與違約金能否並用”由於我國《合同法》規定的定金是違約定金,它與違約金在目的、性質、功能等方面都有相同性,因此在許多情況下兩者不能並用,否則,不僅將會給違約方強加過重的責任,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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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2-08-20
合同違約是指合同一方或雙方違反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和法律原則和精神所要求的義務。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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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10-09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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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6-11
一、《民法典》定金罰則能否與違約金並用?《民法典》定金罰則不能與違約金並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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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1-23
違約金和損害賠償可以並用嗎違約金和損害賠償不可以並用。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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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03-21
首先,違約金與損害賠償金是不可以並用的。由於我國的定金在性質上屬違約定金,具有預付違約金的性質,因此它與違約金在目的、性質、功能等方面相同,兩者不可並罰。其次,違約金與損害賠償的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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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0-11-29
一、定金可以和懲罰性賠償並用嗎不可以。因為懲罰性賠償和定金罰的區別在於定金罰則具有強烈的懲罰性,而懲罰性賠償在本質上具有補償性。定金罰則具有強烈的懲罰性,它只針對不履行或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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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2-18
不可以,對同一違約事實不能同時主張約定違約金和損失賠償。《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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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1-08
解除勞動合同的代通知金與賠償金可否並用解除勞動合同的代通知金與賠償金不可以並用。用人單位支付代通知金的情況是不屬於違法辭退的,而支付賠償金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二者情況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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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1-08-27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商品房買賣糾紛的定金罰則不能彌補損失的,定金罰則和賠償損失可以並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定金和賠償損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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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4-04
房屋買賣合同中定金罰則,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是否能並用定金和違約金二選一和損害賠償可以一起,違約金與損害賠償金之總額在預期利益與可得利益範圍內通常可予以支持(法律上不禁止,而且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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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6-27
違約金與損害賠償金能並用嗎1、違約金與損害賠償金是不能並用的。2、因為對同一違約事實同時適用違約金和賠償損失的,那麼賠償的數額將超過造成損害的數額,此時之違約責任不符合“補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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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04-03
累犯可否假釋假釋,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後,因其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提前釋放的刑法執行制度。假釋,是附條件的提前釋放,未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