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沒有合同可以申請仲裁嗎
沒有合同申請仲裁的話,可能給日後維權的舉證帶來不便,可以工作期間注意收集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申請勞動仲裁。沒有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證據有以下這些:
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並蓋章的社保清單;
2、去地税局打印並蓋章的個税完税證明;
3、銀行工資賬單、工資條;
4、用人單位為員工辦理的暫住證、工牌、工作服工作證等;
5、考勤記錄、入職表、派工單;
6、工友同時的證人證言;
7、在職期間還可以通過拍攝工作照、與用人單位交涉錄音(錄音應注意明確雙方身份,和以辦信用卡或申請廉租房為由請單位給你出工作證明等來為自己取證。
具備了上述的證據,即可按照《勞動法》、《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件》、《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的有關規定按申請、審查受理、仲裁準備、仲裁審理的程序進行勞動仲裁。沒有合同可以申請仲裁嗎可參考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