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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從立案到開庭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欄目: 訴訟仲裁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87W

一、民事案件從立案到開庭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民事案件從立案到開庭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民事案件從立案到開庭一般要三十天左右,具體看什麼案件和案件的實際情況。開庭時間跟送達和適用程序有密切關係,一般是立案後五日內移送至審判部門,之後就要看何時送達和適用程序:

1、如果適用的是簡易程序,審判部門應當在五日內向當事人送達,法院在當事人在收到應訴材料後十五日之後安排開庭;

2、如果適用的是普通程序,則需要在三十天之後安排開庭;

3、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則需要公共告示,一般是在報紙刊登後第九十天安排開庭。

二、民事案件的訴訟當事人有幾種?

民事訴訟當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以自己的名義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保護其權益,因而使訴訟成立的人,稱為原告。與原告相對的一方,被控侵犯原告權益,需要追究民事責任,並經法院通知其應訴的人,稱為被告。

對他人之間的訴訟標的有的請求權或雖無的請求權,但是與案件的處理結果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而參加他人之間正在進行的訴訟的人是第三人。

不以自己的名義,而以他人名義進行訴訟的人,如訴訟代理人,不是民事訴訟當事人。雖然以自己的名義參與訴訟,但不受法院裁判約束,沒有利害關係的人,如證人、鑑定人,也不是民事訴訟當事人。因不同的訴訟階段和程序而有所不同。在第一審的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中,稱原告、被告;特別程序中稱申請人。在第二審程序中,稱上訴人、被上訴人。在再審程序中,適用第一審程序的,稱原告、被告;適用第二審程序的,稱上訴人、被上訴人。在執行程序中,稱申請人、被申請人。

處理民事案件大概需要三十天,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應原告、被告和訴訟第三人組成,以自己的名義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當事人是原告;與原告相對應的一方,需要被追究民事責任的應訴人是被告。以他人的名義進行訴訟的人是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