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情況下轉租是合法的?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轉租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4、轉租行為經過出租人的同意。
二、轉租合同應該註明哪些基本內容?
1、轉租人和次承租人的身份信息;
2、原租賃合同的租賃期限和轉租合同的租賃期限;
3、房屋基本情況、租金和支付方式;
4、權利義務;
5、違約責任;
6、爭議解決方案。
三、承租人擅自轉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嗎?
可以,承租人擅自轉租構成違約,出租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房屋轉租糾紛的管轄法院怎麼確定?
房屋轉租糾紛的管轄法院是出租房所在地的法院,房屋轉租糾紛適用專屬管轄。在我國,適用專屬管轄的案件包括: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房屋轉租糾紛可以委託哪些人做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因為轉租造成的租賃糾紛非常多,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租賃合同中一定要約定清楚轉租事宜,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這也不代表承租人可以隨便把房子轉租出去。籤房屋租賃合同之前,也一定要詢問清楚出租人是否具有出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