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特別程序6種案件有哪些?

欄目: 辦案流程 / 發佈於: / 人氣:6.27K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包括以下六種:

特別程序6種案件有哪些?

1、選民資格案件;

2、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

4、認定財產無主案件;

5、確認調解協議案件;

6、實現擔保物權案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人民法院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認定財產無主案件、確認調解協議案件和實現擔保物權案件,適用本章規定。本章沒有規定的,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民事訴訟特別程序的特點

1、非訟性:選民資格案件除外。

2、審判組織的特殊性:獨任製為原則,單一式合議庭為例外。

3、審級制度和審限的特殊性:一審終審 審限較短。

4、級別管轄:一律由基層法院管轄。

5、免交案件受理費。

6、救濟機制的特殊性:不適用再審;自帶救濟。

特別程序案件的救濟途徑

1、適用特別程序作出判決、裁定,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作出該判決、裁定的法院提出異議。

法院經審查,異議成立或者部分成立的,作出新的判決、裁定撤銷或改變原判決、裁定;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2、對法院作出的確認調解協議、准許實現擔保物權的裁定,當事人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內提出;

利害關係人有異議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

常見的民事訴訟類型

(1)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因財產權而發生的糾紛,多數指對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所發生的糾紛;

(2)公民之間因買賣、租賃、借貸、贈與、典當等合同行為而發生的糾紛以及繼承遺產所引起的糾紛。

(3)因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等所產生的債務糾紛以及損壞財產引起的賠償糾紛。

(4)因人身權利引起的糾紛,這主要是指侵害公民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和肖像權。

(5)因侵害公民的發明權(專利權)、著作權(版權)而引起的糾紛。

(6)婚姻家庭引起的糾紛,主要有離婚以及因離婚引起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方面的糾紛,家庭成員間的贍養、撫育、扶養等糾紛。

(7)因經濟合同、企業勞動用工、企業承包、土地承包、相鄰權等引起的糾紛。

(8) 法律規定的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文件規定的應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民事訴訟案件。

在我國,如果要進行起訴的話,首先要寫好起訴狀,將至法庭,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對案件的事實進行審核,確定好可以進行起訴的話,機會通知當事人在合適的時間進行出庭審理,具體開庭時間要根據法院的日程來進行確定,法院會在法庭上進行宣判,如果有爭議的話,可以提起上訴。

Tags: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