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欺詐消費者行為有哪些
欺詐消費者行為,是指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採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第3條規定:經營者在向消費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欺詐消費者行為:銷售摻雜、摻假,以欺詐消費者行為,是指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採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
⑴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⑵採取虛假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使銷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⑶銷售“處理品”、“殘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謊稱是正品的;
⑷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表示銷售商品的;
⑸以虛假的商品説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⑹不以自己的真實名稱和標記銷售商品的;
⑺採取僱傭他人等方式進行欺騙性的銷售誘導的;
⑻作虛假的現場演示和説明的;
⑼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報刊等大眾傳播媒介對商品作虛假宣傳的;
⑽騙取消費者預付款的;
⑾利用郵購銷售騙取價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條件提供商品的;
⑿以虛假的“有獎銷售”、“還本銷售”等方式銷售商品的;
⒀以其他虛假或者不正當手段欺詐消費者的行為。
二、消費者怎麼維權
1、協商和解。
消費者與經營者在發生爭議後,在自願、互諒基礎上,通過直接對話,擺事實、講道理,分清責任,達成和解協議,使糾紛得以解決。這種快速、簡便的爭議解決方式,無論是對消費者還是對經營者來説都是理想的途徑。
2、投訴調解。
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後,請求消保委調解,即由第三方對爭議雙方當事人進行説服勸導、溝通調和,以促成雙方達成解決糾紛。
3、行政申訴。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權益爭議後,可請求有關行政部門解決爭議,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強等特點。
4、提請仲裁。
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調解並作出判斷或裁決。
5、提起訴訟。
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
上述的十三種經營者進行欺詐的行為是小編根據實踐經驗總結出來的,當然實踐中經營者的欺詐行為還遠遠不止這點,這就需要消費者能夠自己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了。要是你遇到了欺詐行為的話,可以通過協商、投訴以及訴訟等五種途徑來解決相關糾紛。必要時還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