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扣6分,罰20-200元。根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二條第二項,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一次記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