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是勞動部在1994年12月6日發佈的通知,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執行,其作用是保障勞動者通過勞動獲得報酬權益,應用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等。勞動部對於其頒發的規定在勞動部網站上均標有其時效性,對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如下規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發佈日期:1994。12。06實施日期:1995。01。01發文字號:勞部發[1994]489號時效性:現行有效效力級別:部門規章可以看出,《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現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