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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中職業衞生內容是什麼意思?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45W

勞動合同中職業衞生內容是什麼意思?

勞動合同中職業衞生內容是什麼意思?

職業衞生研究的是人類從事各種職業勞動過程中的衞生問題,它以職工的健康在職業活動過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為目的,其中包括勞動環境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以及防止職業性危害的對策。

職業衞生檢測包括什麼內容?

1、用人單位是否設置或者指定職業衞生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衞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2、用人單位是否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

3、用人單位是否建立、健全職業衞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用人單位是否建立、健全職業衞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5、用人單位是否建立、健全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用人單位是否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並確保監測系統處於正常運行狀態。是否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是否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衞生檔

案。

6、用人單位是否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用人單位必須是否採用有效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併為勞動者提供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個人提供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是否符合防治職業病的要求。

8、用人單位是否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佈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是否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説明。警示説明是否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9、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用人單位應當是否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10、用人單位是否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是否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11、用人單位的負責人和職業衞生管理人員是否經過職業衞生培訓,是否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並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12、用人單位是否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綜合上面所説的,勞動合同中的職業衞生主要就是在工作期間的衞生環境的預防,就是為了避免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應其它的因素造成不必要的職業病,這對於用人單位來説也是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因此,在合同中註明這一條也是為了雙方的安全和利益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