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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想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幾天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04W

試用期想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3天。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想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