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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法全文中規定合同的期限可以籤多久?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56W

勞動合同期限一般寫多長時間在法律中並未作出規定。

勞動合同法法全文中規定合同的期限可以籤多久?

《勞動合同法》規定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了書面勞動合同,其行為即不違法。(《勞動》第十條第二款: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具體是指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終止的時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告終止。如果雙方協商一致,還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延長期限。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可以是較短時間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較長時間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長時間。不管時間長短,勞動合同的起始和終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體期限由當事人雙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

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適用範圍廣,應變能力強,既能保持勞動關係的相對穩定,又能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使資源配置合理化、效益化,是實踐中運用較多的一種勞動合同。對於那些常年性工作,要求保持連續性、穩定性的工作,技術性強的工作,適宜簽訂較為長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一般性、季節性、臨時性、用工靈活、職業危害較大的工作崗位,適宜簽訂較為短期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綜上可知,法律要求用人單位必須在用工之日起的1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而具體到勞動合同的期限上面,則一般是根據試用期的長短決定的。當然也可以簽訂。

綜合上面所説的,合同的期限是由雙方來進行協商確定,在法律上是沒有強制性要求雙方必須要簽訂多久,只要在勞動者入職一個月內建立勞動關係,那麼就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權益,同時對於合同到期就需要及時的進行續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