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糾紛怎麼投訴用人單位的
1、勞動者攜帶工傷鑑定材料,可以去勞動局投訴工傷糾紛問題。
2、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工傷糾紛,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執法大隊投訴。
3、工傷糾紛並非只有投訴一種處理方式,還可以通過雙方協商、第三方介入調解、勞動仲裁、提起訴訟等方式,處理工傷糾紛。
4、要求仲裁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申請,對勞動仲裁委作出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勞動爭議未經仲裁程序的,當事人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訴。
二、工傷的賠償項目有什麼
1、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康復費
賠償時,如當事人身體尚未康復,確需繼續治療的,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3、伙食補助費
(1)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由於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對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的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2)原則上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期間是住院期間,即根據受害人住院期間這段時間計算伙食補助費,有多少天,再乘以當地國家機構一般工作人員每天的標準,就可以得出具體的伙食補助費。
4、交通食宿費
(1)關於醫生出診的交通費。
(2)關於受害人或其陪護人員使用私家車的費用。
勞動者準備勞動合同,工傷鑑定所需要的材料,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工傷糾紛問題。出現工傷事故之後要支付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康復費,這些費用有一定的計算標準,需要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若單位沒有給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賠償的費用是由單位自行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