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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如何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欄目: 家庭暴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47W

受害者本人或其近親屬、所在單位、社區、公安機關、庇護所、婦聯、人民檢察院等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裁定。
申請人需提交表明受害者曾經遭受、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臨家庭暴力危險的初步證據,包括照片、病歷、法醫鑑定、帶有威脅內容的手機短信等。法院會在48小時內做出是否批准的裁定。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可以代為申請。

家暴如何向法院申請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