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一般備案的施工合同如何解除

欄目: 施工合同糾紛 / 發佈於: / 人氣:6.72K

一、一般備案的施工合同如何解除

一般備案的施工合同如何解除

備案的建設工程合同的解除也包括法定解除和協議解除兩種。對於協議解除,只要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又不違反法律規定,一般應予准許。

(一)發包人的合同解除權

根據建設工程司法解釋第8條的規定,發包人可在四種情形下,行使合同解除權:

1、承包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將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2、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3、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並拒絕修復的;

4、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二)承包人的合同解除權

建設工程司法解釋第9條的規定:“發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承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

1、未按約定支付工程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

3、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協助義務的。”

二、施工違約責任合同違約條款的內容有什麼?

建築施工合同違約責任有以下幾點:

1、標的質量的責任

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人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2、標的數量的責任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3、包裝定作物的責任

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人不要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人應當償付定作人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人賠償損失。

4.未按合同規定交付標的的責任

(1)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向定作人償付違約金;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付款總額計算,向定作人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的1%償付違約金。未經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權拒收。

(2)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10%至30%或酬金總額20%至60%的違約金。

(3)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人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人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4)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受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5.不妥善保管或擅自調換定作人所提供的原材料等物的責任

(1)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2)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調換、補齊的,由承攬人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3)擅自調換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的,定作人有權拒收,承攬人應賠償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人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合同因違約遭到解除的,擔保人對債務人仍然應該承擔擔保責任,但如果擔保合同有其他的約定的話,應該根據擔保合同單重的約定進行。在制定擔保合同時,應該注意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以及擔保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