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孩子才六個月可以離婚的情形有嗎

欄目: 子女撫養 / 發佈於: / 人氣:5.79K

一、孩子才六個月可以離婚的情形有嗎

孩子才六個月可以離婚的情形有嗎

需要看具體情況,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孩子六個月離婚,一般情況下會判給女方,特殊情況例外。

二、父母離婚孩子月撫養權規定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孩子撫養權的問題雙方是可以進行協商的。在不能協議的情況下進行起訴人民法院會跟孩子的實際情況進行判定撫養權。主要是從孩子的角度出發,哪方的條件比較利用孩子的成長,條件不但是物質條件還包含的精神條件。

Tags:離婚 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