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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孩子撫養權歸誰?

欄目: 子女撫養 / 發佈於: / 人氣:2.68W

一、非婚生孩子撫養權歸誰

非婚生孩子撫養權歸誰?

1、孩子跟隨的一方(生父或生母)後來和他人結婚的,如果他人願意承擔孩子的撫養費用,可以酌情減少另一方的撫養義務,但絕不能不盡撫養義務,仍然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2、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在離婚之訴中,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3、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及有關法律規定,從子女利益最佳原則出發予以妥善解決。具體意見可參照最高法院法發(1993)30號《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有關規定。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①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性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②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③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優先考慮:

①以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③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⑤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以准許。

(3)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以准許。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索要撫養費

1、雙方承認親子關係的

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判決。

2、對方不承認親子關係的

一些人女方擔心男方不承認孩子關係而不找男方索要孩子撫養費,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可以做親子鑑定,對方拒做親子鑑定可能敗訴。

很多當事人擔心非婚生子女的生育證明手續不齊全,如果孩子生父在法庭上拒不承認與孩子的關係,也不做親自鑑定,自己無法舉證。

其實對於非婚生子女索要撫養費的案件,在確定關係方面,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證據。方便的話可以收集同居期間的居委會、派出所出具的簡單證明,或鄰居的證人證言以證明存在同居關係。但確定血緣關係的最直接準確的證據莫過於親子鑑定。

到了法庭上,如果對方認可與孩子的關係,女方便不用再舉證;如果不認可,可以當庭要求進行親子鑑定。如果男方拒絕進行親子鑑定,法院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五條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於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的規定,判決男方支付撫養費。假若男方已經支付過一段時間撫養費,如果是用銀行劃款的方式,劃款的單據也可以作為間接證據。

作為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我們常説的私生子,其實在很多人的觀念裏面都是不被承認的。但畢竟是因為他們父母的原因,才讓他們成為了私生子,作為子女他們又有什麼過錯呢?所以,即使是對於非婚生子女,我國也是給予了保護的,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