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尚未開徵遺產税,但是相關遺產税政策國家正在制定中,以後國家有可能會徵收遺產税。目前辦理房地產繼承過户會產生一些其它費用。
公證辦理房產繼承的主要費用:
1、繼承權公證費用;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該部分費用根據房地產價值高低採用差額累進方式計算。全國各地的收費標準有所不同,以上海為例,100萬以下部分按照千分之五收取;100萬以上部分至1000萬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點五收取。
3、房地產繼承過户税費;按照房屋評估價的萬分之五收取。
4、除上述費用外還會產生契税、登記費、印花税,具體收取方式以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規定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税暫行條例》
第八條:
遺產税的計税依據為應徵税遺產淨額。應徵税遺產淨額是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產總額,扣除本條例第五規定的不計入應徵税遺產總額的項目除並減除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允許在應徵税遺產總額扣除的金額和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免徵額後的金額。
第九條:
遺產税的計算公式為:應徵遺產税税額=應徵税遺產淨額×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