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於無遺囑房產如何過户?
沒有遺囑的房產繼承過户主要有以下三種方式:協商繼承、公證繼承、訴訟繼承。
協商繼承,全部繼承人之間如果能協商一致達成不動產分配協議的,可以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請房屋過户。
公證繼承,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申請繼承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申請辦理房屋過户登記。
訴訟繼承,全部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者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則需要到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申請房屋過户登記。
由於繼承人均為法定繼承人,無論是協商、公證、訴訟,都不需要繳納契税。
二、房產繼承登記手續有哪些?
(一)房屋評估
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二)繼承公證
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
(三)房屋測繪
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四)繼承登記
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
(五)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
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綜合上面所説的,對於房產的過户在遺囑的情況之下也是可以進行處理的,需要按繼承的方式來進行過户,但對於繼承者來説就要協商好,從而再提交相關的過户費用,這樣才能得到房管部門的認可,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更好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