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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人有無違法指的是什麼

欄目: 收養贍養 / 發佈於: / 人氣:6.51K

違反《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的收養行為無效
(1) 收養關係當事人不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收養行為無效。
(2) 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收養行為無效。
在收養行為中,所謂意思表示真實,就是收養行為必須出於當事人的自願、反映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如果收養關係的當事人並沒有真正通過收養建立父母子女關係的內在意思,而是試圖通過收養而達到其他不法目的;或者通過收養來規避計劃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規;或者當事人表示出來的收養的意思不是出於當事人的自願,而是被欺詐、脅迫的結果等。只要有這些情形,就説明當事人從事收養的民事行為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實的,由此而形成的收養關係不具備法律效力。
(3) 違背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收養行為無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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