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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分居多久後可以申請離婚?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2.16W

兩人可以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向法院申請訴訟離婚。法院受理離婚案件判決准予離婚的要求是判斷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具體的表現有:重婚或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情形或其他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兩人分居多久後可以申請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