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在離婚的時候一般情況下達成一致的會簽訂協議,協議離婚,同時為了保證雙方都能夠按照約定履行責任義務,還會設定違約金,那麼設定的違約金在什麼情況下會產生法律效益呢?
違約金的約定雙方在離婚時可以寫進離婚協議書中。
舉例説明:若是雙方在還具有婚姻關係的時候有欠下債務,那麼在離婚的時候規定所欠下的債務的償還情況需要雙方沒人各承擔一半,那麼若是其中一人沒有按照約定進行,那麼就可以按照協議中所説的違約金約定要求賠償。
而在我國目前的法律中並沒有明確規定對違約金的約定,而是雙方自行協議商定。違約金的賠償數額,也是按照對對方造成的傷害來進行計算,過高過低都不是好的。
如果離婚後有一方對離婚協議不遵守,那麼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訴,需要準備如下材料:
1.訴狀書。書中要寫明雙方必須按照協議進行,並將對對方的要求寫清。
2.將訴狀提交到法院。並向法院出示離婚協議書。待法院受理後通知具體的地點時間等詳細信息。
3.按照規定的時間出庭參加。如果沒有理由的不出庭,那麼可能會敗訴,視為放棄,有一定的風險。
離婚協議書中對違約金的約定,如果有一方沒有履行,那麼雙方之間可能會產生矛盾,從而可能會上升到去法院處理。並且在針對財產的問題,可以找專業的律師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