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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夫妻簽訂的淨身出户協議書有效嗎?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2.32W

離婚夫妻簽訂的淨身出户協議書有效嗎?

我們發現有的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可能會約定其中一方淨身出户,這雖然不屬於法律上的術語,但從實際操作來看,使用的還是很多。那此時離婚夫妻之間簽訂的淨身出户協議書有效嗎?這是大多數人關心的重點,接下來,本站小編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淨身出户協議書有效嗎

自願簽訂的,且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淨身出户協議書是有效的。

什麼是“淨身出户”?就是離婚後放棄一切錢財,只帶自己的身體走。這樣的協議一般在婚前就已經簽訂,表面看來是對愛情和權益的雙重保障,出軌一方承擔責任,另一方則得到金錢作為補償。但是,愛情真的可以被一紙協議劃分清楚嗎?

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也就是説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院認為一般夫妻之間簽訂的忠誠協議是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籤訂的,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該協議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符合我國婚姻法中夫妻應相互忠實的精神,亦有助於社會公德,該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二、簽訂離婚協議需注意什麼問題

離婚協議,是指雙方均表示離婚,以及離婚後財產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約定只有在雙方解除婚姻關係後才能生效。也就是説,離婚協議中的“協議”是附條件的,即以“離婚”為生效條件,若離了婚,協議內容有效;若還沒有離婚,條件不成就,協議當然不能生效。

(1)必須雙方自願。

(2)應由雙方親自簽署,不得由他人代簽。

(3)離婚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

(4)不得損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

(5)不得有其他違反公序良俗的條款。

(6)離婚協議應當履行,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質,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經過法院認可,一方不執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雖然在法律上沒有關於淨身出户的規定,但這並不代表離婚夫妻就不能作出這樣的約定。如果約定的淨身出户協議書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情況,那此時淨身出户協議書有效,也就是説在生效之後,雙方需要按照協議中的內容來實際履行自己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