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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可以分個人財產嗎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1.32W
離婚可以分個人財產嗎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離婚不可以分個人財產,只能分割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知識產權的收益等。
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
包括婚前個人勞動所得財產、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